TEL:13817118878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专长领域
律师信息
杨婧-上海婚姻财产纠纷律师照片展示

杨婧律师

  • :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
  • :13101202011284025
  • :13817118878
  • :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436号26楼
律师介绍

    杨婧律师,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民商法律硕士,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、上海政法学院校外导师、大连财经学院文法学院法学专业实践教师,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,宁波仲裁委仲裁员,临汾仲裁委仲裁员,景德镇仲裁委、景德镇国际仲裁院仲裁员,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,哈尔滨仲裁委仲裁员。曾任上海法院民事、商事审判庭审判员十年,审判长,一级法官。曾先后在民事、商事审判庭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庭工作,......更多介绍

更多介绍 >>
专长领域

一、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
  1、会见犯罪嫌疑人;
  2、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;
  3、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;
  4、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;
  5、代理申诉和控告。

二、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
  1、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
  2、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;
  3、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件;
  4、提出辩护意见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;
  5、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。

三、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
  1、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
  2、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;
  3、调查和收集证据;
  4、出庭准备;
  5、参加法庭调查;
  6、参加法庭辩论;
  7、休庭后工作。

四、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
  1、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;
  2、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;
  3、阅卷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
  4、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;
  5、发现收集新的证据;
  6、出庭准备;
  7、参加法庭调查;
  8、参加法庭辩论;
  9、二审案件不开庭的,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。

五、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

六、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
  1、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;
  2、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。

七、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
  1、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;
  2、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。

八、在死刑复核、审判监督、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。


Tag: 刑辩律师, 有罪辩护律师, 无罪辩护律师, 刑事辩护律师
All Right Reserved

上海婚姻财产纠纷律师

Copyright ©2026 版权所有